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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。浙江省磐安县针对县域山多地远、村散人少、交通不便的实际,在乡村振兴中着力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。县纪委监委结合监督工作实际情况,打造“清风驿站”,着力解决乡村片区组团发展中监督力量薄弱、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,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,切实筑牢基层监督屏障。
转变监督方式。为加强乡村监督力量,磐安县纪委监委将地域相近的村组团设立“清风驿站”,由各村监察联络站站长作为成员,通过列席相关会议、实地跟进项目、收集问题反映等方式,对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过程中实施的工程项目、资金拨付等进行重点监督,使监督力量从分散走向集中。比如,2025年,仁川镇“清风驿站”通过列席联建会议、实地跟进项目、质询财务状况,对37个工程项目、2100余万元资金进行嵌入式监督26次,提出并督促整改项目管理缺失、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14个。
明确监督内容。面对乡村片区组团联建项目涉及旅游、基建、农业等多领域专业知识带来的“本领恐慌”,磐安县纪委监委完善村级监察联络站操作细则,将法规制度以及工程建设、招投标、财务等相关领域知识按类梳理,汇编成“监督履职图”。党风政风监督室全程跟进指导,牵头建立“月清单、季研判、年考评”工作机制,动态优化监督重点,确保监督工作始终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。配套制定小微权力清单3类42条、“清风驿站”工作制度6项12条,明确“清风驿站”工作方向、工作重点,并统筹制发监督任务清单,明确“干什么、怎么干”,有效推动解决乡村监督力量面对新情况不敢监督、不会监督难题,让监督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
前移监督关口。将监督关口前移至项目申报、招投标、施工等关键环节,提前摸排廉政风险点,发放廉洁自律提示卡,向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公开告知项目变更、资金拨付等程序说明,组织村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承诺,公布举报方式,将问题发现在萌芽、化解在初始。按照不同群体需求,通过定期访、随时访、跟踪访等方式,深入收集社情民意,变“等线索”为“找问题”,推动解决资金拨付不规范等问题,并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,确保重点项目规范有序推进。(黄睿 作者系浙江省磐安县委常委,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)